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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旷野上的白鹿精魂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3-04 11:25
    在小说《白鹿原》中,一个绕不开的人物便是白嘉轩。他是白鹿原上的大地主,而且对土地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家里还养着佃农,前后娶过七房女人,阻止女儿参加革命。这些足以构成红色经典对地主进行讨伐的“要素”。

    事实是,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解放区文学就逐步确立了“地主”的刻画模式和情感取向,而在阶级斗争的逻辑下,“地主”本身已经与“恶霸”划上了等号,并进一步推衍出“恶霸地主”这一合成词。这样的地主可以开出一长串:黄世仁、韩老六、南霸天、冯兰池、周扒皮、何大拿……

    然而《白鹿原》中的白嘉轩并没有因为土地而成为恶霸,他呈现的是“儒家族长”的形象。李星在《世纪末的回眸》就宣称:“白嘉轩是陈忠实贡献于中国和世界的中国家族文化的最后一位族长,也是最后一个男子汉。在他身上包容了伟大的中国文化传统全部的价值——既有正面,也有负面。”[2]白嘉轩是靠着勤奋严谨起家的,他坚守“耕读传家”的古训,他那副在两根名柱上挂着的“耕读传家久,经书济世长”的对联便是最好诠释。

    综观小说,白嘉轩一直把自己摆放在白鹿原族长的位置上。作为一族之长,他始终把农民以耕作为本份,守护着家园,也严格维护族规和乡约。

    真正让白嘉轩树立起族长绝对权威的,并不是威胁和压迫,而是他公正廉洁的处理族内的事物,而且都在祠堂内公开进行。儿子孝文在外吸毒滥搞女人,他也在祠堂内大庭广众之下,照打不误。因为,他的追求就是实现儒家的理想境界——“耕读传家”。他有儒家倡导的仁爱精神,他对待雇佣的长工鹿三,视为家庭的一员,以哥弟相称,并肩劳动,从不克扣工钱。他出钱让鹿三的儿子黑娃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一起到私塾上学。颇具象征意义的是,白嘉轩听从了朱先生的忠告不要再雇长工,在解放前三年没有雇长工,因此土改时免于被划成地主富农。
一直在红色经典里被树立的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水火不容的决绝姿态,在《白鹿原》里是失效的。白嘉轩这个“地主”反而带领农民去反抗剥削、倾轧,维持原上的安宁的生活。白嘉轩是很本份,但这种本份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庸庸碌碌没有志向的普通庄户人。年轻时县里向农户征粮,白嘉轩站出来抵抗,居然也做出了放火烧粮的“义举”,“交农”事件使他确立了维护原上农户利益的带头人的地位。之后的白嘉轩在原上不问政事一心一意操持农事,只维护原上人的利益,在闹饥荒年中,他挺身而出祈求神灵,虽然灾难还是不可避免,但他的所作所为使他在原上更加有威信了。 毋庸置疑,之所以白嘉轩及白鹿原上的人之后平平稳稳地过着庄户人的生活,这和白嘉轩作为族长所立下的族风有密切的关系。

    其实,我们更习惯一种“周扒皮”式的好吃懒做的地主,而白嘉轩却明显不同,他亲身参加劳动,而且视劳动为第一需要,如他自己所说“我干这着儿浑身都痛快”[3]。

    然而,白嘉轩的视野绝对是狭隘的。在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天地里,他寻求的就是一种平衡和宁静。他所竭力维护的族规乡约实际正是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这一点,正如鹿子霖说他“除了祠堂还能弄啥呢?他知道祠堂墙外头的世事吗?”[4]祠堂是小农经济的堡垒,白嘉轩永远不会走出祠堂的范围。而在严厉的族规约束下,白鹿原上的人们的生活也周而复始、平稳安静。

    如果把“儒家族长”这个角色进一步缩小到家庭里,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出某种隐喻意味和挽歌情绪。

    在教育孩子上,白嘉轩一直充当着以严父的形象,他将几百年来白家所固守的一切儒家传统文化灌输给儿子,让他们也走“耕读传家”之路。两个儿子孝文、孝武在他的管教下明显区别于别人家的孩子,懂事本份,跟着父亲勤奋地耕作。但就是这么个让人敬佩的族长的长子孝文却因别人的唆使 竟突然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与外乡来的别人的女人发生了纠葛,最后竟抽大烟完全堕落,令村里人无法想象和接受。接替哥哥位置的是孝武,从孝武的身上看到了昔日孝文的身影,白嘉轩还是那个倔强严厉的白嘉轩。白家人一心专事农事,看重并弘扬着族规族谱,延续着“仁义白鹿村”的风尚。

    然而,这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在当时新思想、新经济的冲击下已面临崩溃的边缘,而白嘉轩对新的事物有一种本能的抗拒。女儿白灵跳出封建樊笼,在新式学堂读书并向往革命,他采取了决绝的态度,甚至把白灵锁在屋中,急于包办婚姻把她尽快嫁人。即使这样,最终并没能阻止女儿走上革命的道路。

    家庭中的带有挽歌情调的维持,再连缀上之前的仁义之举,白嘉轩很容易就能获得读者的“同情”和“尊重”。然而白嘉轩并没有被作者简单地处理成“翻案”人物,他的身上的残忍性、自私性、虚伪性都得到有效呈现。而这,才是一个“儒家族长”的整体。

    白嘉轩自称一生没有做过一件损人利己之事,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他获得一包罂粟籽,种了十几亩罂粟,靠此发了财;为了一块风水宝地,他处心积虑地跟别人争斗;因为田小娥不合“规矩”,他进行残忍的惩罚;由于小儿子孝义的“性无能”,他设计让长工和儿媳“偷情”,以延续后代。这就体现了儒家文化的负向效应,自私、虚荣、残忍是不能忽略的另一面,而深味儒家文化的族长白嘉轩的形象一下子就灵动、立体起来。

    林爱民曾指出:“作家无视人物特有的中国乡村的伦理生活环境,被政治观念所牵制,所创作出来的必定是扁平性格的妖魔化了的地主形象。”[5]而白嘉轩包含着的正是多重的的矛盾,既是一个敦厚的族长,又是一个冷血的封建人伦的维护者。作者打破了阶级斗争唯成分论的简单、教条、僵化的评论人物模式,让这个人物既隐喻着民族的理想人格和文化理性,也暗示着民族文化历史进程中的悲剧感。白嘉轩这个“儒家族长”本身就凝聚着宗法农民文化的负荷,是一部浓缩了的民族精神的进化史。

    1988年,陈忠实正在陕西文联从事专业写作,他宣称并酝酿写一部“死后可以放在自己棺材里当枕头用的大书”[1]。于是,后来就有了长篇小说《白鹿原》。在《白鹿原》的卷首处,陈忠实引用了巴尔扎克的一句话——“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毫无疑问,在上个世纪90年代新历史主义的思潮下,陈忠实确实在重新审视业已本质化的“历史”,而他呈现出的正是对抗、消解和重构的个人努力和写作姿态,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应具有的世道良心。

    注释:

    [1]陈忠实:《看完<白鹿原> ,读者问我是否活着》,《广州日报》2007年8月21日。

    [2]李星:《世纪末的回眸》,《小说评论》1993年第4期。

    [3] [4]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59页、217、346、523页。

    [5]林爱民:《好一个“大写”的地主》,《名作欣赏•文学研究》2008年第1期。
来源:《东坑》报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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