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民、群众:
根据东莞市城管委《关于做好我市存量建筑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东城管委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存量建筑信息普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5月31日前,自行到各村(社区)或镇普查办公室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登记,我办将安排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入户登记。
登记对象:2017年11月1日前建成的,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建手续的各类建筑物。
申报材料:个人身份证、红线图、一书两证、消防验收、房屋鉴定、验收备案证等。
望广大市民、群众按规定时间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1181676
办公地址:东坑镇东安路城建大楼
东坑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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