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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家长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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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随迁子女家长:
2018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工作计划在4月开展,继续按照《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7〕35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17〕36号)有关要求执行。请有意申请2018年积分制入学的随迁子女家长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积分制入学”栏目以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积分入学”栏目查阅有关政策文件和申办要求。
根据积分入学方案,“在东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和“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积分制入学的必备条件。其中,提醒各家长“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在其申请入学时积分方必须在本市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种,并且应参保险种必须有一个月或以上的缴费记录)。为此,有意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家长需检查自身的居住证和社保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根据文件要求和申报指引提前做好申请准备。
另外,“申请人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进行相应积分。各随迁子女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趁春节期间回户籍地办理《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
2018年积分入学有关信息将通过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积分制入学”专栏以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敬请各家长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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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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