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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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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成效,进一步营造和谐经商及宜居环境,打造亮丽、精品小镇。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近期,我分局将在东坑全镇范围内,特别是公园、市场、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开展城市道路、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乱摆卖等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望广大商户、住户及流动商贩自觉遵守和履行相关城市管理规定。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坑分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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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坑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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