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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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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精神,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解决企业的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正式接受推荐和报名。
一、对象和条件。对象为服务于我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评选对象不受学历、户籍、国籍限制,年龄在55 周岁以下,连续在我市工作3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三) 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方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四)在近5 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省、市级为高技能人才设立的特别荣誉称号;
(五)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成绩获得者。
二、待遇。被授予“首席技师”称号的,每人每月享受市人民政府津贴1000 元,享受期为1 年。
三、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推荐人选。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东莞市“首席技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
申请地址:东坑人力资源分局就业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9300378、89300308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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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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