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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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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特定门诊待遇,我分局决定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开展2018年度特定门诊续审工作。
一、续审对象
(一)2017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病种除外);
(二)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参保人;
二、续审时间、地点
(一)集中办理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办理。
(二)地点:东坑社保分局
三、续审方式
参保人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三个月内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东坑社保分局办理续审手续。
咨询电话:81186326或83880912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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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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