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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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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企业:
我市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凡在东莞已办理参保登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2016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之前,可向参保所属地的社保部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申请,社保部门将按照补贴享受条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后,将补贴拨付到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
咨询电话:83880912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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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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