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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年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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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的劳动年审工作,根据《广东省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镇劳动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年审对象为我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二、劳动年审时间为2017年4月1日—7月30日。
三、参加劳动年审的用人单位,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或东莞就业服务网,在“用户登陆”栏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劳动年审申报”。申报后,请携带2016年度《劳动年审手册》及《劳动年审合格证》或《登记证》副本到我分局办理。
四、首次参加劳动年审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到我分局办理劳动年审登记备案 。
对逾期不参加劳动年审,将依照《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请向东坑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办咨询,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89300399。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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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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