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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受理时间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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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东人发〔2016〕152号),为激励低保劳动力实现就业,现将补助受理时间通告如下:
一、我分局现开始受理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的申请。补助的执行日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对2016年期间符合条件的补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预期不再受理。
二、2017年1月及以后的补贴申请按照操作办法执行,每个月的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受理时限均为4个月,逾期不再受理。例如,2017年2月补贴需在6月30日前申请,2017年3月补贴需在7月31日申请。
如有疑问,请咨询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咨询电话:89300308 89300378
特此通告。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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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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