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关于2009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政策精神,致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要求的基层干部后备人才,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选聘3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名额:2009年全镇选聘高校毕业生30名(男女各15名)到村(社区)任职,每个村(社区)各选聘2名(男女各1名)。 选聘对象:东坑户籍,2009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能参加所在村(社区)的选聘。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热爱农村工作,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22日至28日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东坑镇组织人事办。 (三)报名要求:参加选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5张。(报名表格可到各村(社区)领取或在东坑阳光网下载打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和方式。委托有关部门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题型是客观题。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试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村(社区)应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委托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聘职位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办法进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的,由镇统一进行公示。
五、办理录用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男性毕业生安排为招商业务员,女性毕业生安排为妇女干事。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镇人才服务站与被选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在征求村(社区)党组织意见后,可继续聘任。
本公告由东坑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坑镇组织人事办联系电话:83381510
东坑镇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2009年东坑镇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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