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林水务办工作职能 |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牧渔业、水利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监督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营运工作,负责制定农、林、牧渔和水利的发展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搞好造林绿化、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负责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承接市相关部门下放的管理职能和事项。
|
来源:农林水务办 编辑:钟少珍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广电站”、“阳光东坑网”、“东坑视点”、“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