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济贸易办主要职能 |
|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的经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场、物价、计量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指导和协调、税务、工商、金融、粮食、供销和食品等部门的工作,发展物流业。
|
来源:经济贸易办 编辑:钟少珍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广电站”、“阳光东坑网”、“东坑视点”、“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