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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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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内容
(一)X射线影像诊断
(二)介入放射学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四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五条、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
三、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即可。
四、许可类型
(一)新办
(二)校验
(三)变更
(四)补办
(五)注销
五、许可条件
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六、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办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6.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7.《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二)校验
1.东莞市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复印件
5.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6.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注:以上资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三)变更
1.变更放射诊疗项目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项目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变更项目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新增或注销设备清单)
(6)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新增设备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复印件)
2.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供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任命决定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四)补办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遗失或损坏放射诊疗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损坏了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许可证遗失的提交遗失声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五)注销
1.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原件(如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原件,提交登报原件)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八、许可证件及校验期限
《放射诊疗许可证》,其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
九、许可收费
不收费
十、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坑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一、咨询电话
东坑镇卫生监督所:0769-83860166
十二、投诉电话:0769-83888281
十三、申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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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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