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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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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属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办理对象:(1)本镇户籍已婚育龄群众
三、设立依据/行使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四、办理条件:夫妻双方均属初婚未育的或该夫妻已生育一个小孩的
五、是否收费:否
六、法定办结期限
夫妻双方为东坑镇户籍的为2天;夫妻一方为东坑镇户籍的为9天.
七、承诺办结期限
夫妻双方为东坑镇户籍的为2天;夫妻一方为东坑镇户籍的为9天.
八、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证明怀孕的资料(如母子保健手册、B超单等)
5、如属二孩登记,另需提供第一孩出生医学证明。
九、办理流程:
户籍在本镇的:准备生育第一孩或第二孩的已婚育龄夫妻,双方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前带齐有关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婚育情况申报表》。——村(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出具意见。——村(社区)工作人员将上述材料交镇计生办审核。——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计划生育服务证》出具意见,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还上交的村(社区),由村(社区)交还给当事人。
十、联系电话:0769--8338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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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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