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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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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此,东莞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更加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素养,铸牢安全生产意识,扎实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二、更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15条、省安委会65条和市安委会78条措施,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三、更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设施、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安全风脸会级管护睁电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各项新要求。
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我们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带头弘扬安全生产法制精神,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用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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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欧洁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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