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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吃:河豚鱼有剧毒!医生:无解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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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已发生多起河豚鱼食物中毒事故。
可爱高能预警!
大家快看下面这些图
能猜出这些是什么物种吗?
圆咕噜的眼睛,
胀鼓鼓的肚子,
这家伙能瞬间泄气。
它也能“充气”重回圆鼓鼓。
有人猜出来了吗?
它就是河豚!
别看它卖萌装可爱,
有人为了贪图它的这一口鲜美,
险!些!丧!命!
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毒性最强,也是河豚中毒事件的高发期,在此紧急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食用。
河豚鱼,也叫气泡鱼。河豚体呈圆筒形,有气囊,遇到危险时会吸气膨胀,一般体长在25—35厘米!
河豚鱼是一种有剧毒的鱼类,河豚毒素是耐酸耐高温的动物性碱,为自然界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物质之一,中毒后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出现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河豚鱼的杀伤力极大
中毒后早期发现症状的
应赶紧送往医院抢救
1、河豚鱼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国家总局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2、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捕捞和加工制作河豚鱼。
3、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捡食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
4、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泄,在等候送医时可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喉壁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5、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采购和加工制作河豚鱼的,请及时拨打12331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河豚有剧毒
别心存侥幸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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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市场监管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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