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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保卡换发工作中 参保单位如何申领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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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1、选定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
2、单位专管员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点提出申领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单位专管员身份后,将相关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带回单位,派发给参保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参保人二代证照片的,参保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6周岁以下的小孩无需提供照片,制作无照片社保卡),参保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并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
5、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6、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单位专管员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单位专管员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汇总表》。
7、单位专管员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卡激活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申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前来,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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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社保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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