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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镇企业员工能不能把就医点转移到其它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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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一员工,但是不在本镇居住,在另外一个镇居住,员工反映在门诊就医时很麻烦,请问能不能把就医点变为他居住的那个地方?怎么办理?
答:
参保人需在同一镇(街)范围内变更指定门诊就医点的,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到接收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居住地与指定门诊就医点所在地不在同一镇(街)的参保人,需要将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至居住地的,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及在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到居住地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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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社保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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