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原办法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基础养老金分两种情况进行计算,第一种情况:只参加农保或按镇属标准参加职保的农保参保人,其基础养老金=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820×20%=164元;第二种情况:曾按市属标准参加职保的农保参保人,其基础养老金=(2004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2006年7月前按市属标准缴费的年限+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2006年度7月前的农保缴费年限和按镇属标准缴费年限)÷2006年7月前的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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