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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社保分局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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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10月14日上午,东坑社保分局一宗工伤认定案件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东坑社保分局局长张淑娟首次以社保行政案件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市社保局法制科和分局监察股有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和学习。
庭审前,我分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对该案的所有相关资料认真审查和疏理,充分做好应诉答辩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伤者张某“下班在工厂饭堂吃饭时摔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展开辩论,伤者张某委托其丈夫出庭作证,其丈夫在庭上认为下班吃饭时间也是上班时间应认定为工伤,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当庭并未宣判。
庭审结束后,东坑社保分局局长张淑娟指出在工伤认定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注意细节事项,特别在取集证据材料时要有针对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才能让证据材料更完备、更严谨。这次出庭应诉,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更好地了解群众诉求,找出工作差距,提高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我分局今后将会安排经办工作人员参与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或旁听,加强学习,改进方法,着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分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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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社保分局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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