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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社保分局组织学习《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4-07-08 10:53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提升业务素质、保障政策顺利实施。近期,东坑社保分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解析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新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增加了多项待遇,更显公平。一、突显了社会公平。新《条例》消除了本市户籍职工与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和待遇差异,使两大群体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二、新增多项待遇。新《条例》突出了就业激励,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求职补贴、生育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允许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通过新增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待遇,允许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更全面地保障广大参保员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

    通过本次学习,东坑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对新失业条例有了具体的认识,对做好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确保新条例顺利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东坑社保分局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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