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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单位业务下放,经办人员称好!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2-26 15:46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市社保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市属单位业务下放分局办理的通知》(东社保〔2012〕76号),市局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不改变目前东莞市社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原在市局办理的市属企业保险关系业务和待遇业务下放到分局办理。

    在这次业务下放当中,共有17个市属单位的业务下放到东坑社保分局,由于部分市属业务仍然没有下放,东坑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应注意识别区分,向参保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此类业务不办理的原因、办理流程,并通知参保人到市局相关科室办理业务。

    由于市局之前已向市属参保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相关下放的业务,在已核实17个市属单位台账情况的前提下,截至2月20日,共有东莞市东坑食品公司等5个单位在东坑社保分局办理了人员增减的业务,东莞东坑医院进行了网上申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员纷纷表示业务下放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和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了顺利推进业务下放进程,下来东坑社保分局应该要不断加强学习,充分了解市属参保单位和镇属参保单位在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区别,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丰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者服务。

来源:东坑社保分局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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