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社保 > 办事流程 >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5-05-06 16:47

事项内容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3、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6、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申请人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业务类别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此业务。

 

    备注: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需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申请;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编辑:刘莉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