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出境定居办理领取一次性个人账户储存额 |
|
事项内容 |
因出境定居办理领取一次性个人账户储存额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填写《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原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加意见、盖章);
2、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参保人的开户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不受理信用卡);
4、出境定居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注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办事程序 |
1、参保人向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
相关表格下载 |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
业务类别 |
出境定居 |
温馨提示 |
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此业务。 |
|
来源:东莞市社保局 编辑:阳光东坑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