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社保 > 办事流程 >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2-07-10 17:36
事项内容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业务类别 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
温馨提示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要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月25日前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来源:东莞市社保局 编辑:阳光东坑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