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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招用了童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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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且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给予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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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人力资源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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