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众多在校学生奔赴工厂企业打暑期短工,劳动部门提醒广大用工企业,招用学生工时请谨慎严肃,务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历年暑假,都有省外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成批学生到东坑镇企业务工,与企业签订三个月的劳务合作协议,也有本地家长以及新莞人家长鼓励自家在校子女到企业打暑期工,让企业约束孩子的同时赚取一定的工资弥补家庭支付学费的负担。据了解,暑期将至,广大用工企业也会根据用工需求招用一定数量的暑期学生工。
据介绍,国务院令第364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经发现,每使用一名每月处5000元的罚款。
东坑劳动分局局长黄成就:“一、企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包括本地在校学生,省外勤工俭学的学生。二、企业招用了16-18周岁的未成年工(包括暑期工、短工、勤工俭学、劳动派遣等),入职时要体检,并到当地劳动分局填表备案,以后每年体检一次,到18周岁时要体检一次。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企业招用16-18周岁这个年龄段的人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正确的工作指导,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四、各企业厂长要把好暑假期间企业招用在校学生、勤工俭学等招工这一关,禁止招用童工,坚决制止省外学校以暑期工、实习为由,组织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到企业工作。”(记者:郭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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