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镇”是省授予一个镇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因此其创建指标也十分高。为确保东坑镇每项创建工作都高标准通过,东坑镇细化了61个项目,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为确保东坑镇每项创建工作都高标准通过,东坑镇细化了61个项目,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近日,东坑镇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年版(地级市和县级市)测评内容和标准》,参照市的做法,制订了《东坑镇创建省文明镇工作责任分解表》,把创建省文明镇工作分为7个类别、61个项目,分别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按步骤落实,要求61项工作全面达到并力争超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县级市测评体系的A级标准。
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黄为国
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黄为国:“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长效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今年4月至6月是东坑镇“创文”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阶段。
据“创文”方案部署,今年4月至6月是东坑镇“创文”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阶段。在此期间,各责任单位对已达标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对不达标、不确定是否达标和未开展自查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确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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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文明镇”工作分7个类别、61个项目。其中7个类别是指: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61个项目包括: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男女平等、加强社会治安保障、广泛开展市民教育、大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树立道德模范等。(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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