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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部门深入村(社区)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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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镇信访办人员走进村、社区,持续深入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活动。
信访部门深入村(社区)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
镇信访办人员先后深入骏达社区、井美、黄屋等村,面对面向村(社区)干部宣讲《广东省信访条例》,让基层干部进一步清楚把握7月1日条例实施后信访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并希望村(社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加大宣传,教育群众依法信访。
骏达社区党工委书记 居委会主任 卢集祥:“下来宣讲,对加深我们对新条例的认知是非常好,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下来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对社区居民的宣传,让他们知道信访条例的实质和意义,让他们知道不要犯法、不要违规。”
井美村党工委书记 村委会主任 谢柱洪:“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下村宣讲活动,充分表明镇委镇政府对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视,我深感责任重大。下来,我村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矛盾源头预防,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教育群众逐级走访,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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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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