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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莞企 这10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不能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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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私设暗管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产关闭,相关责任人还会蹲监狱。2月2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企业常见的10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发布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从“要我守法”变成“我要守法、自我管理、自证守法”,一起为东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近年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对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企业环境违法,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希望企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一起守护青山绿水。
第一类:未批先建,最高罚款总投资额5%的罚款
第二类: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最高罚款200万元
第三类: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最高处罚20万元
第四类:无证排污,最高处罚100万元
第五类:私设暗管排污,最高处罚100万元
第六类: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最高处罚处置费用五倍的罚款
第七类: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的,最高处罚20万元
第八类: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最高处罚20万元
第九类:无证排放、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最高处罚100万元
第十类:偷排废气,最高处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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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东莞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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