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其中明确,除 9 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 名 6 周岁(含 6 周岁)以下或者身高 1.2 米(含 1.2 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该意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此次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明确了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简单地说就是,今后六岁儿童乘坐客运班车,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享受免票。
具体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四)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含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农村地区开通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原则上纳入公共交通价格管理。
(五)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 50% 计算。除 9 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 1 名 6 周岁(含 6 周岁)以下或者身高 1.2 米(含 1.2 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 1 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 周岁或者身高为 1.2~1.5 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 10%(舍去小数位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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