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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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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的政策即将到期,9月16日,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新版的《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了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了400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没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根据《办法》,扶助对象要同时符合4个条件:一是具有东莞市户籍;二是女方年满49周岁;三是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四是现无存活的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
根据《办法》,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比现行的扶助办法提高了500元。对于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比现行的扶助办法提高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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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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