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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部门联合发文: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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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月1日起,民办幼儿园将取消价格备案,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也就是说家长第一次缴保育费是多少,到孩子离园收费标准不会变化。10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今年8月对幼儿园(公办)保教费调整后又一份针对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民办幼儿园定价无需备案,但须和家长签相关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采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新学期开学了,不少小宝贝走进了幼儿园。蔡峰的儿子今年9月上幼儿园,4月的时候他就为孩子交了学费,开学前就收到了补涨价的通知:“幼儿园今年涨价了,开学前就通知每个月要补300~500元,具体怎么补还不知道。”而儿子2岁的陈印也告诉记者,他家附近有很多民办幼儿园,有的幼儿园说第一年打折了,第二年就不打折了,家长无所适从。
《通知》中强调,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民办幼儿园价格备案后就不再以备案价格作为收费依据,所以也不存在幼儿园今年打折、明年不打折,以备案价“折扣”来变动收费标准。
《通知》还提到,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外校转来插班生,其余学生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受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的影响。
“家长不用担心今年一个价格,明年一个价格。”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实行之后,民办幼儿园收费就锁定在孩子入学第一次交费的金额,随后不能再涨价。
新增“托管费”相关收费办法
《通知》提到,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这三大类收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等相关费用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中保教费还包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托管费、校车费。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托管费”也是此次《通知》新提出来的,指的是幼儿园放学后孩子留在学校时间较长(1个小时内免费)产生的服务费用,公办幼儿园约10元一天,民办幼儿园由园方出台收费标准,家长自愿选择托管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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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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