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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小微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可申领补贴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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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小微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省级下达东莞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一旦获得通过,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按每名贫困劳动力3000元的标准将补贴发放给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社局日前印发的补贴办法,本市中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要与招用的“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2019年1月及以后按规定在东莞市同一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力”包括本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省级下达东莞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据悉,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到就近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完成材料预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实地核查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加具核查意见后报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按每名贫困劳动力3000元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同一名贫困劳动力只可申请补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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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东莞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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