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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3-26 11:21
    下月起实施,高耗能等行业最高加价300%

    4月1日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执行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多,支付的费用也增多。昨日,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东莞市水务局计划用水工作细则(试行)》经市政府同意,4月1日起正式在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松山湖率先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再逐步全市推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对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250%。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则实行更为严格的累进加价制度,各档加价最高为300%。

    据介绍,使用供水工程、公共供水管网等供水单位供应的水,且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农业用水单位,划定为重点用水单位,并列入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用水户应当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或用水计划用水。

    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基本水费外,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部分还需按照一定标准缴纳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其中,超定额(超计划)20%(含)以内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超计划)20%以上40%(含)以下的水量加150%;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250%。

    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严格累进加价制度,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各档加价标准分别为150%、200%、300%。当然,对符合产业导向扶持政策的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加价制度,凡经产业部门认定并公布的市“倍增计划”试点和协同倍增企业等重点企业,各档加价标准分别为50%、100%、150%。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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