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今日看点 > 新闻热点 >
4月1日起,东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费调整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2-22 11:29
    2月20日,东莞市发改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按照通知,我市居民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将采用阶梯收费制度,实际征收标准每吨涨了0.06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居民(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居民户按80%计收)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55元/立方米调整为0.64元/立方米。两项调价都将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东莞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从2010年调整至今已超过8年,调价后以各类收费对象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理成本为基础,核定各类收费标准。其中居民按用水量折算计征。考虑到住宅小区承担了部分清扫收集工作,收费标准按80%计收,从现行的0.55元/立方米调整到0.64元/立方米。调价方案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实行差别收费。比如实行垃圾分类物业住宅小区的居民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餐厨垃圾运往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居民用户方面,按每户月均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约1.89元。非居民用户方面,按营业面积计征的商铺,每月每户平均增加支出约13元;按垃圾量计征的对象,平均每家企业每月增加支出约20元。

    污水处理费方面,居民污水处理费基价由现行基价1.20元/吨调整为1.28元/吨,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0.93元/吨调整为0.99元/吨。特种行业(含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基价由现行基价1.80元/吨调整为2.56元/吨,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1.40元/吨调整为1.99元/吨。

    参照居民自来水价格阶梯水价制度实行污水处理费阶梯收费制度。第一级水量22(含)吨以下,按实际基本标准计收。第二级水量22吨~40(含)吨按基本标准的1.5倍计收;第三级水量40吨以上按3倍计收。按每户月均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约1.26元。
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钟少珍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