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今日看点 > 新闻热点 >
3月1日起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9-02-15 10:27
    以后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微信申办啦。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省公安厅近日修订出台了《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实施后,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根据申请人请求,可开展邮寄投递服务。

    此外,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12月27日起,省公安厅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户政(治安)服务申请办理证明。

    三种情况可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随意申请,必须要有正当理由,主要包括3种情况:第一是办理出国(境)事务;第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第三是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安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另外根据《规定》,无犯罪记录不代表无违法记录,曾被处予行政拘留、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违法记录的不属于犯罪,只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才是犯罪。

    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规定》还确定了具体的办理时限,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现场办理、情形简单的可当场出具;因申请人曾被司法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不能排除有犯罪记录嫌疑,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同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向异地司法机关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记者根据《规定》了解到,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省公安厅统一开发省级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省内网上申办。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逐步推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证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要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办事指南,公告办理部门及地址、受理时间、申办方式等信息。根据申请人请求,可开展邮寄投递服务。

    通过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申办流程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2018年12月27日,省公安厅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户政(治安)服务申请办理证明,并可实时查询掌握办理进度。申办流程如下:

    ●用户进入粤省事小程序,找到“户政”模块,找到并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链接,进入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查看完办事指南后,点击“开始办理”按钮。

    ●进入人脸识别环节;人脸识别成功后,进入填写信息页面:本地户籍人员、本地原户籍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

    ●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居住证人员信息页,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非本地户籍学生: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学生证、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开学籍证明,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事由证明资料。

    ●最后是确认用户申请信息,也可以点击“修改”可修改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可点击“我的事项”,进入我的事项查看进度,点击“返回首页”,可回到粤省事小程序首页。

    ●申请人申请提交后,可进入我的事项中查看申请的进度。

    操作步骤:点击“个人中心”,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我的事项”,筛选状态“待处理”“处理中”“已完结”。

    / 提醒 /

    网上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注意这些

    1.目前网上申办对象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并且是我市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其余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公安派出所现场申请办理。

    2.选择受理派出所,必须选户籍地或居住登记地派出所,否则将被退回、不受理。不受理的情况主要包括:非本派出所辖区、申请事由不属于出具范围、申请时段不在受理范围内、申请材料错误或上传的照片不清晰、身份证过期、居住证过期等。

    3.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东莞户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申办事由的资料;非东莞户籍的其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申办事由的资料;外国人:护照及申办事由的资料。

    4.公安机关只出具中文统一版式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群众需要其他语言文字的,可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翻译机构和公证部门进行翻译并公证。

    此外,若有市民不了解具体情况,可拨打东莞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咨询电话:23055796。
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李晓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