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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调整部分质量监督事项监管方式 本月起5个事项取消窗口办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8-11-02 11:04
    市住建局调整部分质量监督事项监管方式

    本月起5个事项取消窗口办理

    11月1日起,“建设工程专项检测报告备案”“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送审”等5个质量监督事项取消窗口办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知的消息。

    市住建局表示,该局对未列入《东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质量监督相关事项的监管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其中, 调整内容包括,取消“建设工程专项检测报告备案”“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送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工程存档资料提交”“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事项窗口办理。

    上述5个事项取消窗口办理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事项纳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范畴。市住建局介绍,取消“建设工程专项检测报告备案”事项后,检测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自身检测行为管理,对检测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据介绍,工程检测报告不再加盖检测报告备案章,在检测管理系统出具且获得唯一标识二维码的检测报告可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此外,取消“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送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事项后,企业应加强工程质量资料管理工作,将存在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消化处理。取消“工程存档资料提交”事项后,建设单位应按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确保工程存档资料完整归档。取消“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事项后,企业应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上办理申请备案手续。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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