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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新规下月起实施 鼓励“一校一款” 家长票选生产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8-10-30 10:14
    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

    《意见》鼓励全市各中小学校服实现“一校一款”的目标,并要求校服选用要公开透明,其订制与购买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同时,注重经济适用和购买便利,适合学生需求,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和学校须设立多种销售校服的渠道,方便学生和家长购买。

    《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校服选用要公开透明

    《意见》明确要求校服制作标准要统一。凡供应东莞市的校服产品质量各项技术参数不得低于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相关质量标准。鼓励镇街(园区)和学校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校服选用要公开透明,校服的订制与购买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应采用家长委员会、网络平台或《告家长信》等方式,在学生和家长充分参与的前提下,商定本校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会代表以及相关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机制。对在校生1000人以下的学校按总人数的30%确定代表人数。在校生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不少于300人和不多于500人的标准确定代表人数。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定的代表大会确定校服的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的具体细则。

    同时,校服选用要符合学生需求,并注重经济适用和购买便利。校服款式一经选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同一款式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校服生产企业和学校须设立多种销售校服的渠道,方便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企业应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设校服专卖店、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及委托其他商铺代为销售等多种方式,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反馈工作。鼓励学校立足环保节约,探索校服循环使用、回收捐赠等利用机制。

    鼓励实现“一校一款”

    《意见》鼓励各中小学的校服实现“一校一款”的目标。在采购管理上,可在公开招标模式和市场购买模式二者中选其一作为本校的校服管理模式(幼儿园园服可参照执行)。

    其中公开招标模式,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东莞校服企业库”中的企业接洽,邀请不少于3家校服企业到学校进行校服现场展示,组织代表参加说明会,听取产品及服务情况。学校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当众统计和公布代表的投票结果,以得票率最高者(必须超过50%)确定为本校的校服生产供应商;若参展厂商得票都不超过50%,可以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厂商再进行新一轮的投票,直到产生票数超过50%的厂商。

    学校在票选工作完成后,必须通过校园显眼处宣传栏、校园网、学校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将投标结果公示。

    在保障校服质量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小学校还可以采用市场购买模式。学校经过代表会议确定实行市场购买模式的,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规范要求,确保校服用料质量和工艺制作流程符合相关标准,遴选和委托专业机构设计不少于3种校服款式,将校服款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并由学校组织家长、学生统一投票确定本校的校服款式,并在公示后交付企业生产。

    针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意见》提出,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各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来源:东莞时间网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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