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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停车收费新规出炉:小区停车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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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内停车免费适当放宽免费时限
《实施细则》明确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收费方式,我市将按不同车型或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不同计费方式及不同时段等进行计费。
我市将按摩托车、小车、大车、超大型车四类车型对机动车停放进行收费。其中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停车收费将采取按次、分钟、小时、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根据车位的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
我市还明确了免费停车和减免政策。按规定,社会公共(公益)单位对服务对象开放的配套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我市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提供机动车免费停放或设置免费停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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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事业
东莞养老机构将获三项补贴
截至2016年底,东莞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0.4万人,老龄化15.1%。目前,全市依法批准建立的养老机构共41家,共有养老床位数10352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4.05张,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为规范我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我市制定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
在床位建设补贴方面,办法提出,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补贴标准上浮50%。床位建设补贴发放分三年支付,第一年支付40%,第二、三年各支付30%。
在运营补贴方面,办法规定,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我市除了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老人给予运营补贴外,对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入住老人也给予相同的补贴。运营补贴按每季度发放,由市民政局会同各镇街审批后直接发给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还可获等级评定补贴。根据《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获评五星级养老机构可获15万元一次性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可获10万元一次性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可获5万元一次性补贴。我市还对获评国家级的养老机构追加1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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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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