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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超定额40%以上的水量加价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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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水量累进加价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东莞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方案,东莞将在2020年年底前率先对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其中对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150%。
根据该方案,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基本水费外,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部分还需按照一定标准缴纳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具体为:超定额(超计划)20%(含)以内的水量加价50%;超定额(超计划)20%不足40%(含)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150%。
而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则面临更严格的累进加价制度。该方案显示,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须在上述各分档加价幅度基础上增加10%,即各档加价标准分别为60%、11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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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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