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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最高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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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已正式出台。
《方案》结合《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东莞特殊儿童发放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扩大特殊儿童康复教育服务,以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
■补助对象
东莞户籍0-6周岁特殊儿童可享受补助
《方案》规定,申请补助的特殊儿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市户籍;(二)0-6周岁;(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资质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的脑瘫、孤独症、听障、视障、智障儿童;(四)在与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签订了《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合作协议》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
■补助标准
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最高为3万元
《方案》规定,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每年补助款分10个月使用,脑瘫儿童每人每月3000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月2500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月2000元。
诊断证明未明确类别的特殊儿童,按最低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伴随有多种残疾类别的,按其中对应类别最高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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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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