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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8 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6名责任人员建议被处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7-01-06 10:26
    去年8月14日,大朗镇一出租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月5日,记者从东莞市安全监管局获悉,东莞市政府近日批复了《东莞市大朗镇“8•1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定,大朗镇“8•14”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事故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引发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并对相关单位的16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公安机关已对3名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直接原因:电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2016年8月14日4时51分许,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15号一出租屋(局部工商登记为东莞大朗宏贸针织时装厂)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火灾烧损部分建筑结构、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及物品一批,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650090.27元(直接财产损失982560元,善后费用7667530.27元)。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迅速成立由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东莞市大朗镇“8.1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报告显示,根据现场勘验痕迹、证人证言、司法鉴定结论等证据,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是:东莞大朗宏贸针织时装厂一楼夹层东北角处电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并认定该事故的性质为:是一起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事故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引发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

    处理建议:3名责任人员已被立案侦查

    根据报告,调查组对相关单位的16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事故单位屋主、承租经营者和宏贸针织时装厂法人代表在内的3名责任人员,已在事发当天,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事故单位屋主等共14名责任人员建议给予党纪处分。此外,对东莞大朗宏贸针织时装厂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对大朗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报告指出,大朗镇“8.14”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了9死2伤的严重后果以及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暴露了当地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事故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未来,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来源:南方网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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