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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成立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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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东莞市司法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决定组建“东莞市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团由21名律师组成,由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社清律师担任服务团团长。
东莞市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的主要职责是:面向东莞市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开展小微企业网络和数据化法律服务,适时发布小微企业法律风险白皮书,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鉴于目前东莞市非公有制企业大都是小微企业,为方便工作,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同时也承担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职能。
成立东莞市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对于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小微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促进完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律师协会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律师做好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减免律师费用,加强对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的监督和指导,着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类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引导扩大服务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法律服务;社保部门要面向广大小微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小微企业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工商登记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法制部门主动参与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对律师服务团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收集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组织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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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李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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