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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市民化是广东城市工作首要任务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6-07-05 09:58
    专家建议城镇公共服务可作阶梯式供给

    去年底,中央时隔37年重启城市工作会议。日前,广东也正式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城镇化和城市工作。

    会议传递一系列重要信息,强调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工作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具体来说,包括抓好常住人口市民化这一首要任务,提高城市的人口承载力,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城市融合互动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等。

    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广东未来城市发展的脉搏,从今日起,南方日报联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策划推出“广东城市工作观察”系列报道。敬请垂注!

    广东是外来人口大省。据统计,广东拥有3000多万人户分离的常住人口,其中近2700万是外来务工人员,约占全省就业人员的43%,成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支撑力量。

    然而,大量的常住人口长期处于“半市民化”状态,难以完成融入城市社会。为此,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将常住人口市民化定为首要任务,提出坚持户籍证和居住证“两证并行”,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创造条件支持常住人口就地落户

    对于常住人口市民化这一首要任务,专家建议,通过户籍证和居住证“两证并行”,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在保留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让具备条件的常住人口领取户籍证,落户城镇;暂不具备条件的,则领取居住证,梯次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教授万向东分析,目前很多城市都有积分入户政策,但指标有限,要实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的目标,需要加快进度。

    万向东建议,鼓励“两证并行”,通过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强公共服务,逐步地让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形成阶梯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国社科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副院长张朝伟对此表示认同,“通过居住证和户籍证,以‘梯度’形式来逐步推动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居住证就是向户籍人口发展方向的一个过渡关系,逐渐将更多的人纳入正常户籍”。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广东接下来将创造条件支持常住人口就地落户,特别是广州、深圳要在严控人口总规模的同时,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把部分已在城市长期工作生活的外来常住人口转为户籍人口。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不断丰富居住证承载的基本公共服务;研究建立与居住有效年限挂钩的阶梯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根据实际居住时间、工作年限和社会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务种类和标准,重点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做好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的衔接。

    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是市民化关键

    万向东表示,完整意义的城市迁移和社区融合,就业是基础,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非常关键。从大方面来说,基本公共服务还得靠政府提供。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把建设人本城市作发展目标,构建多元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网络体系,才能让人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发展成果。

    谈到公共服务的提供和落实,有专家以“村改居”为例表示,“有数据显示,我省现有社区居委会6628个,其中‘村改居’社区1988个,而真正实现市民化的‘村改居’社区占比不到五成”。“不能简单把‘村委会’改成‘居委会’就算完事了,不是说人进了城或者改个‘名字’就是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跟不上,就不是真正的市民化”。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把握“村改居”标准,只有确保能实行与城市居民同等福利待遇的才能启动“村改居”。

    让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社区治理

    全省城市工作会议还指出,目前我省大量外来人口能在城市有序生活和工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区、镇街、社区的社会管理作用的良好发挥,接下来要继续乃至更加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作用。

    数据显示,在珠三角的深圳、东莞、中山等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半数。这么大规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显然不能将他们排斥在治理体系之外。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延伸,要创造条件让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面参与城市治理。

    专家建议,可推行“政经分离”,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经济事务由原居民负责,经济收益也归原居民享有;而社区居委会是面向全体居民的自治组织,外来人口有权、也应该全面参与进来。各地要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参与权,为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参与治理创造条件。

    ■案例

    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免费就业培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积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四点半”课堂托管辅导随迁子女……“很多服务在老家享受不到,在广州却都有了。”在广州生活了16年、来自茂名的黄美珍觉得安心而有干劲。通过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她的孩子9月份将进入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

    今年初,广州在全国率先推出《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计划用5年的时间,逐步促进来穗人员“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在黄美珍所在的越秀区,根据《越秀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时,只需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就可申请。

    这个意外的惊喜解决了黄美珍的大难题。此前,孩子快到上学年龄时,黄美珍就开始发愁。赶上积分入学的政策,黄美珍很感恩。

    今年越秀区首次开展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共有113名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获得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资格。

    根据广州市相关文件,除子女入学外,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还可享受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政策,同时在本市参加技能培训、申请公租房资格等方面优先安排。不久前,广州首次向来穗务工人员推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白云区龙归花园264套和黄埔区瑞东花园336套公租房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以服务留才”,在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各项公共服务中,从政策上向技能人才给予更多的倾斜和优惠,使在广州拼搏奋斗的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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