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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元化创新模式 提速镇村经济转型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2-09-10 10:43
      编者按:  

      日前,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文件详述了今后东莞镇村加快发展、发展方向、镇村资产管理的工作部署,并为东莞今后镇村的发展勾勒出一幅美好愿景。9月4日、5日,东坑镇召开镇委扩大会议,对该系列文件进行传达解读,加快东坑镇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镇村集体经济。本报为让市民了解市出台文件的目的、意义以及做法等,特将这一系列文件进行分期解读登载,敬请留意。


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要寻求多元化模式。

      “十二五”时期是东莞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东坑镇增创优势,加快转型,推动整体崛起,力争早日跨入全市中等镇(街)发展序列的关键时期。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壮大集约优质新型的物业型经济,积极发展完善城市功能的服务型经济,培育扶持稳健高效专业的投资型经济。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中提出,关于加快发展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发展三个经济,强化三个保障”。为进一步推动镇村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动力、拓宽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效益、降低发展成本、构建发展支撑,实现多元发展、整合发展、统筹发展和高效发展。对此,开好物业、服务、投资这三驾“马车”,是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同时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元素,加快发展步伐。

      ►物业型经济

      鼓励集约整合开发 吸引新型项目进驻

      据悉,东莞市将实施一系列补贴、奖励等优惠措施,引导村(社区)通过自主开发、股份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等方式,积极整合、连片改造现有土地和物业,建设规模化、高端化的物业,实施“腾笼换鸟”,提升经济效益,有效带动集体增收。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提出,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在“三旧”改造中实施“工改工”并承接产业项目;将旧村、旧工业区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科技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型经济项目,或者以新建、改建的模式发展楼宇经济,实现腾笼换鸟置换一批优质项目。

      据了解,2010—2012年东坑镇改造项目有9个,“三旧”改造总面积为850.8亩,分别涉及工业项目、商业项目、商住项目和旧村改造。截至目前,东坑镇共有7个成片改造项目取得市政府批复同意,包括三甲工业城、凤大工业旧区、乐然街旧区、乐然街百顺市场、群思旧区、新天地二地块、黄麻岭旧村改造。

      镇街、村(社区)实施“工改工”改造后不改变原用途,提高容积率的,可免交土地出让金和市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工业、仓储用地的容积率可不设上限;村(社区)投资回购旧厂房、闲置地,用于集体经济承接新项目的,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每宗最多可获得500万元;此外,村(社区)通过置换、回购、转让、整体包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整合区内企业及村(居)民用地,形成连片土地,实施集约开发的,相应开发项目可按规定获得市财政补助。

      ►服务型经济

      创新发展服务项目 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还提出,东莞市将实施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鼓励村(社区)通过统租重建、村企合作、土地入股、组建公司等形式,建设产业服务区,发展工业大厦、人才公寓、员工宿舍,发展符合园区开发和产业配套需求的生活配套、物流、仓储、物业管理、商业休闲、餐饮娱乐等配套服务项目,发展都市型农业和特色型旅游,培育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同时,还引导和扶持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实体及物业管理公司吸纳户籍居民就业,进行岗前培训的费用由市、镇(街道)两级按8:2的比例全额补贴,相关经费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据悉,东坑镇在全市中首个提出建设产业服务区,将分5个片进行统筹,计划用3年时间,共统筹出租屋53万平方米,建设产业服务区,全面提升企业后勤配套服务能力,由政府主导与多方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东坑镇出租屋较多的优势,通过统筹改造全镇80%以上现有出租屋,以及利用零散工业用地、私人闲置土地和商住用地新建设员工公寓这两种方式,构建和完善符合镇情的新型产业服务体系。目前,第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其中三甲区的产业服务区已完成,800多名产业工人已入住。

      ►投资型经济

      项目优选投资有方 助推镇村经济腾飞

      发展投资型经济,就是鼓励集体经济通过信托、合作、入股、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开发、产业投资、物业投资。特别是通过信托投资等,鼓励镇村集体参与开发市投建的供水、燃气、环保、收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项目。

      据了解,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每年择优选定一批经营稳定、收益良好的优质项目,向镇(街道)、村(社区)推荐。此外,在市属重点项目、产业园区的开发中,鼓励其利用自有资金直接或通过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参与投建上述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准入和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对于如何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发展若干意见》中提出,市、镇(街道)可以依托自有的物业、设施等,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中发行多种形式的信托计划,让集体经济组织分享项目收益的同时,又能以灵活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同时,允许村组集体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稳健型金融理财产品。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中还提出,支持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委托专业投资机构,参股村镇银行等风险控制力强、经营稳健、管理规范、收益良好的金融企业,跟进投资或通过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方式,参投成长性良好的创新型企业。

      ►“三个保障”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逐步解决农村债务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指出,强化体制保障,合理划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事权与财权,逐步加大市财政对村(社区)的公共财政投入。在清晰核算和定向、定责、定标准基础上,通过5 年时间,推进“两保三统筹”,由市和镇(街道)两级统筹承接村(社区)目前负担的治安、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逐步减轻村(社区)的公共支出负担。

      东坑镇落实措施深化“三减两增”政策,以“减债”促“增资”,以“节支”促“增收”,以“堵漏”促“增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价值,逐步解决农村债务,增收农村经济。

      市委市政府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推进产业转移工作,通过“腾笼换鸟”企业转移搬迁,给予该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相应的补助,强化镇村土地资源保障。另外,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如被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且符合相关规划,可以按程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按不同历史时期政策和标准处罚,不没收地上建筑物;可由镇街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罚款缴纳后按规定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返还。

      同时,还要强化工作保障,在组织领导、项目引导、政策协同、资金管理等方面,构建支持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长效机制。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加强项目服务,协调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加强资金监管、政策协同和宣传引导。
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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