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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新政攻破农村改革“坚冰”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2-09-06 09:41
      东坑镇召开镇委扩大会议,研究解读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政策内容。

      8月25日东莞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村工作会议。9月4日、5日,东坑镇召开镇委扩大会议,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并解读关于农村综合改革、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内容。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酝酿,东莞市推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六大政策文件,分别为《东莞市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加快发展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加强管理若干意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经济统筹实施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三旧”改造若干意见》)。

      对东莞的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市委、市政府寄予厚望。而东坑镇委镇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解读相关文件的同时,结合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实际工作,要求与会人员对文件理解透彻并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

      经济体制

      推进农村集体 发展经济多元化

      东莞镇村发展要在优化经济发展体制上实现突破,破解当前东莞市集体经济发展困局,实现农村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拓宽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效益、降低发展成本、构建发展支撑,实现多元发展、整合发展、统筹发展和高效发展。


东坑镇深入解读市关于农村改革政策,推进农村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若干意见》中提出,农村需着力壮大集约优质新型的物业型经济,集约统筹土地,提高土地容积率;发展完善城市功能的服务型经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扶持培育稳健高效专业的投资型经济,鼓励和支持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信托投资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合作、入股、开发等形式加快发展。发展新型经济的同时还要强化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保障、资源保障、工作保障。

      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黄为国表示,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要抓住机遇,以“农村转型40条”为动力,推进组合措施;认真分析形势,用好、分析、掌握政策,形成发展新模式;坚定信心,以实践完善加快转型速度;大胆实践、科学实践,形成典型试点,以点带面;综合配套,试点村(社区)要完善配好政策。

      镇委副书记卢浩华说,农村要发展多元化经济,不单只是厂房等物业出租,要实行多方形式收益,提高土地容积率。井美村党支部书记卢妙霞认为农村集体经济转型结合“三旧”改造,改变土地利用形式,实行多元化收益投资。新门楼村党支部书记谢勤胜也认为,转型升级还需要“领头羊”的思想转变,拓宽发展思维。

      经济统筹

      镇村经济开源节流 统筹管理减成本

      《加强管理若干意见》指出,通过加强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实施债务风险分级管理;建立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鼓励镇(街道)创新融资方式,加强对村(社区)、组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制度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和督促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组”)厉行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夯实基础,实现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经济统筹实施办法》和《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中提出,要通过组级经济撤并和组财村管等体制改革,转变村组各自为政、分散发展的模式,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能,堵塞管理漏洞,通过改革,2014年底前全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基本实现统筹发展,节约管理成本,促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和持续健康发展。

      黄为国表示,实行镇村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是形势要求,势在必行。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大胆实践、小心推进、积极化解问题、努力完成任务,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统筹发展。镇委副书记、镇长张耀洪说,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必须在“减负、统筹、考核、管理、督查”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镇委委员叶晓华也表示,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统筹工作顺利推进。

      农村管理

      理顺体制关系 推进“政经分离”

      《体制改革若干意见》提出,农村“政经不分”,村党组织、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职责不清,是农村发展的一块绊脚石。要借助农村综合改革,逐步理顺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之间的职能和关系,稳步推进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分离。

      农村要坚持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村(居)委会依法开展群众自治、社区服务等工作,不再直接参与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活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行独立运作。建立相对开放的股权流转和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理清和明晰基层各类组织的职能和关系;探索新型利益平衡机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努力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使各镇村走出一条既遵循普遍规律,又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改革之路。

      卢浩华表示,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分离,对村组两级的经济运作要过渡到村一级,对实行独立运作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倡和支持有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集体经济组织领导。镇委委员梁伟侬认为,《体制改革若干意见》指明农村体制改革方向,可操作性强,下来要加强政策的学习贯彻,运用到实践中。

      “三旧”改造

      加快“三旧”改造  力促产业转型升级

      《“三旧”改造若干意见》中提出,东莞市在全面总结3年试点工作并深入分析下一阶段“三旧”改造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形成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局的有力支撑。

      “三旧”改造工作要明确目标导向,发挥政府职能,以政府统筹、政府引导、政府直接投建等形式,重点推进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三规融合,划定改造区域、突出产业引导、提升土地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规划引领作用;鼓励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等;以及加快规范、稳步推进旧村改造工作等。

      “我们要认真学习市政策要求,东莞市普遍存在资源短缺的问题,镇村要用好市场闲散资金,用好用活政策,突破困境,利用现有资源科学运用。‘三旧’改造不单是提高土地经济效益,还要与城市环境转变、地方投资承载力的转变等联系在一起。”黄为国表示,东坑镇要学习其他镇街集约发展、优势发展,结合实际,村(社区)要利用好旧厂房、旧村改造,集约资源发展,以政府指导项目投放市场,村民集资进行改造发展。

      镇委委员丁炜涛认为,《“三旧”改造若干意见》中政策进一步明细,手续进一步简化,成本进一步减轻。“三旧”办表示,“三旧”改造对提高土地产出有重要作用,下来,要进一步用好用活政策,整合土地资源,简化权属用地等手续,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来源:《东坑》报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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