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今日看点 > 今日要闻 >
整治霸王条款动真格 最高罚3万元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2-03-08 10:33

    “特价、降价、处理、打折商品,不予退换。”这些都是百货商场等常见的霸王条款。商家可要开始自我清理了,因为市工商局决定于今年3-10月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在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说,今年将动真格,只要发现一条“霸王条款”,将会被工商部门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专项整治“霸王条款”

  昨日,邓国平提醒各行业协会、各行业企业主动对自身经营行为中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自查自纠,自觉剔除“霸王条款”。

  可能有些企业还心存侥幸,认为征集和点评“霸王条款”是消委会每年的“例牌”,依然我行我素。邓国平说,因为只要发现一条是符合“霸王条款”的,将会被工商部门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市工商局将从4月份开始,结合前期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整治行业开展专项执法,对不符合要求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以行政告知书、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改。

  拒不修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涉嫌构成合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点整治领域

  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网络、金融、房地产、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

    举报方式

  东莞工商局将通过媒体、消委会、12315申诉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征集“霸王条款”。还会组织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法律专家学者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判,确定重点整治的行业和内容。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或者消费潜规则,请拨打12315或本报热线电话22112008,让“霸王条款”无所遁形。

  这些都是霸王条款

  1、“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2、“本会所对于会员在所内遗失或遭窃的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店商品售出一概不予退换。”

  4、“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

  5、“会员因故意造成健身器械损坏的,应按原价的双倍赔偿;会员穿鞋造成地面损坏,双倍价值赔偿。”

  6、“本中心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7、“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或“特价、降价、处理、打折商品,不予退换。”或“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8、“买方不签订购房合同就要没收其定金,但卖方违约则只退定金。”

  9、“如因本店原因造成客户衣物损毁,只赔衣物洗涤费用的1-10倍。”

  10、“该条款(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11、“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12、“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2011年投诉榜单 服务类投诉居榜首

  去年全市消委会及分会共承接咨询投诉超过2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2166宗,成功调解2003宗,调解成功率为92.4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2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127件,加倍赔偿金额达3.9万元。

  在受理的2166宗消费投诉中,其中商品类投诉977宗,占总投诉量的45.11%,服务类投诉1084宗,占总投诉量的50.05%;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食品、网上购物、汽车及维修、房地产、空调、装饰及建材等方面。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时报 编辑:东坑广电站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