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塔岗村在转变村委会职能、打造“服务型”村委上取得显著成绩,“不与民争利”是该村在实现村级经济发展中该村秉承的一项基本原则,并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许。
塔岗村委为转变村委会职能,争创服务型村委会,综合服务部的开放让村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有效提高了村级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通过各种有效地服务,进一步改善了干群关系,提升了村级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
在村民传统的观念中,村委会是村内的管理机关,是政府命令的执行者,是村委会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命令、帮助政府开展工作的机关,不会为村民谋取利益,也不可能把好处带给村民。但是塔岗村,却以实际的行动,做到“不与民争利”,首先考虑到满足村民的利益,让村民拥护村委会,信任村委会,同时支持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全力为村级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当前,如果村干部,在处理一些问题上,没有站在村民的一边,为村民做主,就会导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出现隔阂,使村民对村委会产生了不信任感,也使得村委会在村民中失去了应有的地位。要让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的性质、发展计划、决策依据等信息,提高村民的认识水平,和谐共处,共推村级经济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改变村委会的职能,切实为村民服务,赢得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是村委会开展工作的前提,村委会才会不负村民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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