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示范区是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城镇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宜居城镇的有效抓手。昨天(3日)下午,镇环保分局召开会议,就东坑镇各村推进市生态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动员和布置。
镇环保分局召开会议,就东坑各村推进市生态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动员和布置。
据悉,东莞市生态示范村(社区)要求符合四个条件,分别是要求辖区制定符合区域环境的建设规划;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以及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另外,已经创建东莞名村或东莞宜居村(社区)的可直接申报东莞市生态村(社区)称号。其他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则可在9月20日前向镇政府进行申报。
在昨天(3日)下午召开的环保业务工作会议上,镇委委员黄晨光对该项创建工作作了动员,并在环保工作方面要求各村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熟悉政策,落实责任;掌握业务,提高服务意识,力促东坑镇的生态环境和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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